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 第八屆中華農業英才獎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原發表日期:2025-12-19來源:農業農村部人事司

原發表日期:2025-12-19

來源:農業農村部人事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農墾、漁業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中央級有關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部有關直屬單位:

  

  為在農業農村領域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充分調動廣大農業科技工作者服務“三農”事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新修訂的《中華農業英才獎評選辦法》和評比表彰管理有關規定,農業農村部決定開展第八屆中華農業英才獎評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中華農業英才獎由農業農村部設立并組織實施,旨在表彰在促進農業科技進步、助力加快實現高水平農業科技自立自強,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中作出重大貢獻的農業科技工作者。

  

  二、評選條件

  

  中華農業英才獎候選人應當熱愛祖國,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模范遵守黨紀國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風正派,品行端正,潛心一線從事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應用工作,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農業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中,有重大科學發現,對農業科技進步產生重大影響、作出突出貢獻,其研究在理論、方法上有重大創新,取得重大原創性、標志性成果,得到國內外科學界公認;

  

  (二)在農業應用研究或承擔國家重大農業科技任務等過程中,突破關鍵核心技術,解決產業發展重大技術難題,有力推動農業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并對農業高質量發展或農村生活條件改善產生重大推動作用;

  

  (三)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成果推廣普及率高,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顯著;

  

  (四)在“三農”問題軟科學研究領域,取得重大理論創新和重要學術成果,或者提出推動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重大政策性建議,并被國家、省部級單位采納應用,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顯著。

  

  已獲得過中華農業英才獎的人員,不重復推薦。成果權屬有爭議,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推薦。

  

  三、推薦要求

  

  (一)候選人應當通過單位推薦,不受理個人申請。

  

  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推薦本地區農業科研院所、涉農高等院校、農技推廣機構、新型研發機構、農業科技企業等單位候選人。

  

  2. 中央級科研教學單位、農業農村部直屬單位負責推薦本單位候選人。

  

  (二)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推薦人數不超過3名,其中可含1名農業科技企業候選人;中國農業科學院推薦人數不超過3名;其他推薦單位推薦人數不超過1名。

  

  (三)候選人推薦應當向優秀中青年專家、長期工作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并作出重大貢獻的農業科技工作者傾斜。

  

  四、推薦程序

  

  (一)用人單位組織對申報人資格條件進行審核,集體研究提出初步人選,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并按管理權限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意見后,報送推薦單位。推薦人選為企業負責人的,還應征求企業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相關部門意見,為非公有制企業負責人的,增加征求統戰、社會工作部門和工商聯等意見。

  

  (二)推薦單位應當成立由不少于7名具有正高級職稱同行專家組成的推薦委員會,按照推薦名額評選產生推薦人選,并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后,報送農業農村部。

  

  (三)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推薦對象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功勛榮譽表彰工作相關機構同意。

  

  五、報送材料

  

  (一)推薦單位推薦函1份,內容應包括人選推薦情況、專家評議情況、公示情況、征求紀檢監察等各相關部門意見情況、推薦人選排序等,并附推薦委員會名單(注明委員單位、職稱、研究領域等)。推薦函須加蓋推薦單位公章,并注明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二)《第八屆中華農業英才獎候選人推薦書》(見附件1)一式2份,A4紙雙面打印。推薦候選人須簽名,并加蓋推薦候選人所在單位和推薦單位公章。

  

  (三)《第八屆中華農業英才獎推薦候選人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見附件2)一式2份,A3紙單面打印。請按照要求的格式規范填寫,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四)附件證明材料1套(A4紙雙面印制并裝訂成冊),主要包括推薦候選人具有代表性的專利、論文、著作等成果,及重要獎項獲獎證書和成果應用效益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在封面、目錄頁等加蓋推薦候選人所在單位及推薦單位公章。

  

  以上材料須同時提供簽章后的PDF格式電子版,《信息表》須提供Excel格式電子版。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材料信息必須一致。申報材料要求不涉密,如果涉密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科學技術保密規定》有關規定審核把關,妥善做好保密技術處理,附說明并加蓋推薦候選人所在單位及推薦單位公章。上報材料均不退還,請做好材料備份。

  

  六、有關要求

  

  (一)各推薦人選所在單位和推薦單位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推薦人選,增強工作透明度,確保推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要堅持德才兼備,突出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的評價導向,確保人選經得起檢驗。要嚴肅工作紀律,嚴防“說情打招呼”等失信行為,對在評選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二)各推薦單位要加強候選人材料的審核,確保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一致性。形式審查不合格的原則上不再補充材料,直接取消評選資格。

  

  (三)請于2026年1月30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將相關材料及電子版(光盤形式)寄送至農業農村部人力資源開發中心。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農業農村部人力資源開發中心人才評價處

  

  馮萌欣  楊  莉

  

  電  話:010-59194212,59194210

  

  郵  箱:rlzxrcpjc@agri.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2號樓710室

  

  郵  編:100125

  

  附  件:1. 第八屆中華農業英才獎候選人推薦書

  

       2. 第八屆中華農業英才獎推薦候選人信息表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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